专业经验
汪贤林律师于2002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司法资格考试,三级律师。汪贤林律师自执业以来,广泛涉足刑事、经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讼业务。有过多年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务、风控工作经历,熟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营工作。现担任中共霍邱县委、新站中学、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企业)合肥分公司、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安徽鸿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浩轻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积层微电路有限公司、安徽旅游在线、安徽皖游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淮南国能物资有限公司、安徽省美食艺术协会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业务领域
企业破产重组等公司法、合同法、刑事辩护、行政法等。
工作经历
2003.5——2007.9先后在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7.9——2010.10在 西南政法大学学习;
2010.10——2012.10 合肥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管委会工作;
2012.10——2015.5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合肥皖垦小贷工作,任副主任科员;
2015.5至今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工作。
主要论文
汪贤林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在著名法学专业杂志发表多篇论文:
1、《中外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比较研究》发表于《政法研究》2009年第4期;2、《人民主权与宪政建设》发表于《法制时空》2009年第3期;
3、《论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发表于《法制时空》2009年第4期。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
联系方式
手机:13866731017
QQ:840140744
微信:1386673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