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不良资产处置及重大民商事案件法律服务;政府与大型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重大、复杂、疑难民事、经济纠纷法律服务;重大投融资、资本市场业务法律服务;重大建筑房地产案件法律服务;重大刑事案件辩护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
葛德生主任现担任全国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中银全球理事会副理事长、安徽省律师协会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专委会副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工作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安徽省信访局专家库成员安徽省“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安徽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安徽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法律服务专家库专家、合肥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合肥市政府效能监督员、合肥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合肥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合肥市仲裁委仲裁员、致公党合肥市委会法律和社会服务专委会主任、合肥市蜀山区政协常委、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合肥市蜀山区工商联常委、致公党蜀山区副主委、安徽省上海商会副会长、安徽庐丰促进会副会长、安徽大学校友企业家协会副监事长、铜陵学院客座教授、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专业经验
葛德生主任先后担任安徽省工商联(总商会)、安徽省侨联、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合肥市蜀山区发改委、合肥市蜀山区科技局、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环境研究院、中共霍邱县委等多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葛德生主任先后担任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绿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城集团)、安徽正胜置业有限公司(正奇控股)、安徽今日互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今日头条)、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合肥滨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皖通典当有限公司、安徽皖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肥兴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肥中小担保有限公司、合肥市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公司、安徽地矿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信达商标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桃红梨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多家科技、金融、建筑、环保、传媒公司法律顾问。
葛德生主任专注于资本市场、金融投资领域的法律服务,探索中小企业投融资难等法律和社会问题,参与了安徽省中小企业投融资联盟的建设,为大量各大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政府、企业债的发行,企业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并购、企业破产清算,城乡建设、房地产企业纠纷解决,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葛德生主任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安徽省首例申某某骗取出境证件案(判无罪),张某某合同诈骗案(判无罪),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判无罪),蒋某某受贿案(判缓刑),安徽省电视台张某某受贿案(决定不起诉),中国最大的走私印刷机械案(判缓刑),合肥胜利广场欢乐城项目张某某合同诈骗案(改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郭某某现货平台诈骗案(改判非法经营罪),安徽省首例走私文物案、省环保系统、公路系统、电视系统、粮食系统、重点局、旅游系统、交通系统重大贪污受贿等案件,承办的案件中,多起案件成为我省乃至全国审判史上的典型案例,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促进了社会法制的建设,在当事人、公、检、法系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代理重大、疑难案件/项目
· 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担任负责人;
· 安徽金东方厨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担任负责人;
· 合肥美事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担任负责人;
· 代理舒城中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与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再审均胜诉;
· 代理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省清江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铁路修建合同纠纷案,标的额8亿;
· 代理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理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淮南振化建筑安装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额1.2亿,胜诉
· 代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阜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1.8亿;
· 代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太和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2.2亿;
· 代理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安徽某净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额1.3亿,成功调解结案;
· 代理宿州市盛通置业有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标的额14亿,通过有效保全恒大集团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促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 代理安徽中顾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汪小梅、合肥包公酒业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胜诉;
· 代理安徽徽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青阳县九华机电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胜诉;
· 代理安徽富邻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芜湖元盛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2.28亿元追偿权纠纷案,省高院胜诉并执行到位;
· 代理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追偿权、委托贷款等系列案件,案件累计金额约2亿元,全部胜诉并获取良好的保全、执行效果;
· 代理恒达建设集团(天长)有限公司与刘献昌、怀远县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胜诉;
· 代理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黄山市和泰投资有限公司、县人民政府、歙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胜诉;
· 代理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安徽省融科汇众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胜诉;
· 代理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马某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 为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德邦化工因环境污染被列入搬迁改造企业);
· 代理安徽徽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阜阳温州街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4000万元,自起诉到一、二审判决并执行完毕均在一年内完成。
获得荣誉
中国致公党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合肥市优秀市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刑事专业律师、2024年度省侨联法顾委优秀委员、合肥市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合肥市统一战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心人物”、合肥市蜀山区优秀政协委员、致公党安徽省委员会“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致公党合肥市优秀致公党党员、优秀帮扶律师、2019年度全市信访工作优秀个人、合肥市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优秀效能监督员”、蜀山区国动委员法律专业类人才资源库、2017年度蜀山区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庐丰促进会捐资助学公益行动“爱心使者”。
论文/著作
《如何加强和完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获致公党市委会论文一等奖;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研究》获第十四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