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职务
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事务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
安徽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致公党合肥市委会社会服务专委会副主任
致公党合肥市委会蜀山总支副主委
致公党合肥市委会蜀山总支委员
六安仲裁委仲裁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
业务领域
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及破产业务
公司综合业务
重大刑事辩护
全国重大疑难建工纠纷经济合同纠纷
专业团队代理各高院审理案件
专业经验
王兵堂律师系中银全国建设工程委员会秘书长。主要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业务领域,执业期间服务于中铁系列公司、中建系列公司、合肥建工集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建专项法律顾问)、安徽省立医院(基建项目全程法律服务)、太平洋建设集团、安徽水安建设集团、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承办多起金额过亿的建设工程类案件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王兵堂律师还着重提供具体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分析招标公告、协助投标及标书审查;参与合同缔约谈判;对谈判的实质性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防止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建设法律风险交底和合同交底;解答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预防对策;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收发、索赔起草、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竣工验收、竣工决算阶段法律服务;协助施工单位起草、审查、修改竣工验收报告、收集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就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注重建设工程领域的刑事犯罪风险的预防和审查。
专业证书
工程法律咨询师(高级)
安徽省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证书
安徽省律师行业高级职称证书
教育背景
安徽大学 法律专业
西安交通大学 土木工程专业
其他介绍
荣誉称号
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获得中国致公党蜀山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2020年被评为中国致公党安徽省委员会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
2024年3月荣获中银全国“优秀案例奖”
2025年4月荣获中银全国“优秀案例奖”
2025年11月荣获中国政法大学、桂客年会“经典案例奖”
2025年11月中国致公党成立100周年荣获 “社情民意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6年3月荣获安徽省律师协会表彰:建筑房地产项目投资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学术成果
1、2015年发表论文《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载《法治与社会》2015年9月;
2、2017年合编《建设工程风险防范与裁判规则》,法律出版社出版,当当网、新华书店等出售;
3、2020年发表论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履行合同实务指引》;
4、2025年发表论文《建设工程领域中关于实际施工人的法律适用》 刊登《警戒线》;
5、2025年发表论文《刑事辩护中认罪认罚的法律实务》刊登《法制博览》
6、2026在《法治网》发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施行后的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诉讼领域
1、为大型国企建工集团服务多年,代理了大量建设工程类案件,其中代理某建工集团与来安县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包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如何结算、工程量鉴定、工程量瑕疵鉴定、保证金利息、工期延误损失等建设工程类案件中疑难复杂问题,在历经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最终为某建工集团挽回4000余万元损失;
2、代理某建设集团与某市重点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金额达2多亿元,双方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工程造价认定、工程款的计算方式、鉴定报告效力等问题都存在争议,经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后,最终为某集团挽回近2亿元损失;
3、代理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某置业有限公司等与李某某、周某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金额1亿余元,王兵堂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对目标工程涉及的材料抽丝剥茧,积极和受理法官沟通案情,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4、二审改判当事人对2亿余元不用承担支付责任
案件委托人溧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常州市当地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常州市开发的某综合体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案涉工程于2013年开工,2016年因为资金问题停工,故该工程存在时间持续较长、案涉主体多、工程范围界定难、工程质量异议多、工程价款结算缺乏资料等诸多困难,案情比较复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委托人承担支付责任高达2亿多元,委托人不服一审判决,二审决定委托本所王兵堂、刘家强律师代理本案,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阅卷,全面细致分析案件,综合团队的意见和组织的证据材料后,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资料,且在庭前多次与二审法官沟通案情,针对一审判决的基础法律关系撰写了专项法律分析意见,并对本案的审理范围等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提交书面意见。二审期间,经过两次开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代理人的上诉意见和理由,依法改判案涉工程款2亿余元委托人不承担支付责任。
5、为中建某局在天津高院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非诉领域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建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医院基建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2、为方某某与安徽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工程款、工期等问题索赔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3、为某大型集团岳阳、张家界、汨罗等地区超100亿元的PPP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4、为大型国有建工集团多个建设工程在建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5、为安徽某水利建设集团多个建设工程在建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